2008年的3月6日,在我省孝义市新峪煤矿集团厂区公园的湖畔,谱写了一曲“活雷锋”勇救落水儿童的动人之歌。
3月6日下午5时左右,我院测绘二公司职工李恒当时正在该集团厂区进行紧张的测量作业,这时一位小朋友跑了过来,神情紧张地向李恒求救,说他的一个小伙伴在溜冰时不慎掉入湖中,希望快去救救他。李恒听到这个消息后急忙跑到湖畔,看见小孩正在水中拼命挣扎,他来不及考虑,连鞋都没有脱,奋不顾身跳进了冰冷的水中,奋力将该儿童托出水面并将其送到岸上。这名儿童由于在水中时间过长,上岸时已经出现昏迷现象,李恒又对其进行了及时的抢救。在妥善安排完该落水儿童后,李恒才回到施工驻地。事后孩子的父亲来到驻地,找到了李恒,对其表示感激之情,并拿出2000元以示感谢。李恒表示救人是每个人应该做的,是他应当尽的义务,婉言拒绝了孩子家长给予的现金。新峪煤矿集团电视台对李恒英勇救人的行为进行采访并在矿电视台报道,称其为新时代的“活雷锋”,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很大的反响。
李恒见义勇为的事迹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当代青年的高尚精神和优秀品德。他用他自身的行动实践着生命的价值,用行动诠释着名利的话题。我们应该学习他在危急时刻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在名利面前的坦荡从容、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李恒用他金子般的心灵为我们树立了青春的榜样。